税总发布《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制度》),为在税务系统推行内部控制提供基本制度遵循。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负责人表示,《基本制度》的实施,标志着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新步伐。
据该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起,税务总局以廉政风险防控为切入点,探索推行内部控制建设,经过多年探索,内部控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税务总局党组提出将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作为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之一。《基本制度》明确了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的内涵、原则、目标、基本要素、控制方法和组织管理等主要内容,全面覆盖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所有业务领域、重要工作环节和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制度》从四个维度强化了税务系统内部控制。
——强党建助发展提升高度。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不断深化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目前,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都将内部控制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推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防控各类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紧抓狠推,?力攻坚,确保今年取得新突破。
——防风险破难题加大力度。内部控制将端口前移,以风险防控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税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和方法,依靠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税务工作风险的事前提醒和事中干预,将税务工作风险防控前置,破解传统监督和行政管理的难题。
——全覆盖强管理拓展广度。《基本制度》将控制内容分为政策制定风险、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由此产生的廉政风险,不仅规范了行政管理权,还规范了税收执法权,实现了“人、财、物、征、管、查”的全覆盖。这是税务总局在总结多年内部控制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税务系统执法事项多、执法链条长的工作实际作出的开创性制度设计,大大拓展了税务系统内控体系的防控范围。
——建体系优流程挖掘深度。按照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将建立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四层架构制度体系。其中,基本制度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专项制度是防控特定领域风险的专门制度;操作规程是防控特定领域具体风险的有关职责、措施、流程和程序的集合;管理制度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等的制度或办法。上述制度从抽象到具体,由一般到特殊,将税务工作事项分解细化为一个个具体的风险指标,形成了一张横向覆盖所有业务种类,纵向适用于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四级机构的内控网络。
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负责人表示,内部控制要真正落地生效,必须依靠信息化。目前,税务总局正以“制度+平台”为方向,双线并行,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一方面,继续完善四层架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强化技术支撑,着手建立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为打通二者之间的联系,税务总局还以专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依据,建立了10个内控指引,将风险指标转化为信息化业务需求,并将其内嵌到内控监督平台之中,从而实现对税务风险全时点的自动识别和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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