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网校 从业模拟题库 外贸会计辅导 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网友社区 财务会计分类 财务会计考试 财经人才服务
江苏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题库 外贸会计 中华会计网校 网友社区 财务会计分类 财务会计考试 财经人才服务
会计证 外贸会计 中华网校 会计考试 财务会计 注会审计 税务园地 财政金融 财经法规 财会服务 返回主页
  会计从业 报考指南 考试新闻 模拟考试 复习指导 免费试听 我的帐户 我的课程 开通课程 学习卡充值 银行卡支付 付款方式 合作代理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截止日适用新法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财经会计要闻 >>文章正文  
字体:【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截止日适用新法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现新、老企业所得税制的有效衔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对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做出了详细规定。

  2007年度是执行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承前启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高度重视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由于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申报期规定不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根据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汇算清缴的期限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即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对“适用政策和程序”、“核实税基”、“外资企业分支(营业)机构汇总纳税管理”、“优化工作流程”,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和后续工作做出了规范。


(中国会计视野    杜旭冬   2008-2-15 )

(ck)  

 

 
评论】 【打印
2010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辅导
课程套餐 超值优惠
报课程 送题库和考试系统!
班次套餐 课程套餐 灵活选择
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
2010年 会计基础
2010年 财经法规
视频授课下载学习轻松方便
招生方案 报名流程 报名注册
网上书城
2010年外贸会计考试辅导
中华会计网校专栏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新准则
高级会计师 会计从业资格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ACCA
职称英语  银行从业资格
证券资格 会计实务 学习卡
会计网友社区  

免费会计资料下载 初级经济法
财务会计交流园地  中级财管
注会考试辅导资料  财经法规
会计 审计 经济法 会计基础
财务成本管理   中级会计实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电算化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税法 实务
高级会计实务    财会人生
会计信息化网络财务 财会婚介
江苏会计 南京 镇江 扬州 苏州 无锡 常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会计,注会,注税,注评,教育,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辅导方案,考试辅导,网校,会计网校,会计考试信息, 201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浙江省 山东省 江苏省 安徽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黑龙江 吉林省 辽宁省 内蒙古 山西省 河北省 河南省 四川省 重庆市 云南省 贵州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新疆 陕西省 甘肃省 宁夏省 青海省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cpa,财会信息,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初级职称,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 2009年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
【至顶部↑】


南京财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青岛路32号南京大学科技园5楼 电话:025-83765678 83208378 83208578 66922678 传真:025-83208368 邮编:210008
镇江金山财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镇江大市口城市客厅金汇大厦11层 电话:0511-85019668 85028568 88783788 88783188 传真:0511-85085668 邮编:212001

全国免费电话:400-881-6886 邮件: 付款方式 在线QQQQMSNMSN联系 留言簿 投诉中心
Copyright© 1999-2010 JSCJ.COMJSCJ.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