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需求大 虚假发票难禁绝
国家税务总局于12日通报了2013年全国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根据税务总局稽查局汇总的数据,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9.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99人,查获虚假发票1.3亿份,查处违法企业8.9万户,查补收入138亿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果。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针对当前社会上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并为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提供滋生土壤的情况,税务总局不断加大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整治力度,2013年专门印发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并与公安部联合下发《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对打击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依法严厉查办了一批发票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房地产、医药、餐饮娱乐等问题突出行业的检查
国税总局表示,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存在一个需求巨大的发票“买方市场”。税务总局把整治发票“买方市场”作为一项工作重点,2013年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等发票违法问题突出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全年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1万户,涉及非法发票1052万份,涉票金额877亿元,查补收入107亿元,有效遏制了制售虚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与此同时,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大了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力度。2013年5月至10月,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
“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财务报销、平衡收支、逃避纳税、贪污贿赂等目的,违规违法使用虚假发票,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环境。”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分析认为,当前发票违法案件高发、频发主要因为存在一个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遏制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需要,难以有效遏制虚假发票的使用和蔓延。
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抵制虚假发票的意识有待增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仍需努力建设。
李万甫介绍说,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正呈现出跨区域、专业化、高科技等趋势,利益链条延长、产业链条专业化运作、发票违法信息传播渠道多、假发票几近以假乱真等新特点、新情况,使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需要相关部门根据新形势,采取新措施,加大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马毅民表示,税务总局作为发票主管部门,将深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发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各部门优势,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制售假发票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查处整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重点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大力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做好对生产、销售非法短信群发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切断发票违法信息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建设,推进网络发票试点覆盖面,提高发票管理现代化水平。
李万甫建议,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在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也要跟进,如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完善公务卡受理环境;推进《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将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大额发票财务报销、税额抵扣、税前列支的必要条件等。